1.滅火器應當放置在陰涼、枯燥、通風、并取用便利的部位。環境溫度應為4℃~+55℃,冬季應留意防凍。
2.定期查看噴嘴是否堵塞,使之堅持通暢。每半年查看滅火器是否有工作壓力。對空氣泡沫滅火器只需查看壓力顯現表,如表針指向紅色區域即應及時進行修理。
3.每次替換滅火劑或者出廠已滿三年的,及今后每隔二年應對滅火器進行水壓強度實驗,水壓強度合格才干繼續運用。
消防工程公司干粉滅火器
1.干粉滅火器應放置在保護物體鄰近枯燥通風和取用便利的當地。要留意避免受潮和日曬,滅火器各連接件不得松動,噴嘴塞蓋不能掉落,確保密封功能。滅火器應按制造廠規則要求定期查看,如發現滅火劑結塊或貯氣量不足時,應替換滅火劑或補充氣量。
2.滅火器一經開啟有必要進行再充裝。再充裝應由經過訓練的專人按制造廠的規則要求和方法進行,不得隨意替換滅火劑的品種和分量,充裝后的滅火器,應進行氣密性實驗,不合格的不得運用。
消防工程公司二氧化碳滅火器
1.應放置明顯、取用便利的當地,不行放在采暖或加熱設備鄰近和陽光激烈照射的當地,寄存溫度應為-10℃~+55℃。
2.定期查看滅火器鋼瓶內二氧化碳的存量,假如分量削減十分之一時,應及時補充罐裝。
3.在搬運過程中,應輕拿輕放,避免碰擊。在寒冷時節運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時,閥門(開關)開啟后,不得時啟時閉,以防閥門凍住。
4.滅火器滿五年或每次再充裝前,及今后每隔二年應進行水壓實驗,并打上實驗年、月的鋼印。
消防工程公司潔凈氣體滅火器
1.應寄存在通風、枯燥、陰涼及取用便利的場合,環境溫度應在0℃~+50℃ 。
2.不要寄存在加熱設備鄰近,也不該放在有陽光直曬的部位及有強腐蝕性的當地。
3.每隔半年左右查看滅火器上顯現內部壓力的顯現器,如發現指針已降到紅色區域時,應及時進行檢修。
4.每次運用后不管是否有剩余滅火劑都應送修理部分進行再充裝,每次再充裝前或期滿五年,及今后每隔二年應進行水壓實驗,實驗合格方可繼續運用。
消防工程公司滅火器標識
1.無法清楚識別生產廠稱號和出廠日期(包括貼花掉落,或雖有貼花但已看不清)的滅火器有必要作廢。
2.修理后的滅火器的筒體應貼有永久性的修理和合格標識,修理標識上的修理單位的稱號、筒體的實驗壓力值、修理日期等內容應明晰,每次的修理銘牌不得彼此掩蓋。
消防工程公司外觀結構
1.滅火器壓力表的外外表不得有變形、損害等缺點,不然應替換。
2.滅火器的壓力表的指針是否在綠區,不然應充裝驅動氣體。
3.滅火器的噴嘴是否有變形、開裂、損害等缺點,不然應予替換。
4.噴發軟管是否疏通、是否有變形和損害,不然應予替換。
5.滅火器的壓把、閥體等金屬件不得有嚴峻損害、變形、銹蝕等影響運用的缺點,不然有必要替換。
6.保險銷和鉛封是否無缺,是否被開啟噴發過。
7.筒體嚴峻變形、筒體嚴峻銹蝕(漆皮大面積掉落,銹蝕面積大于、等于筒體總面積的三分之一者)或連接部位、筒底嚴峻銹蝕的滅火器有必要作廢。
8.滅火器的橡膠、塑料件不得變形、變色、老化或開裂,不然有必要替換。